A.G.斯蒂芬斯:論澳大利亞文學批評的奠基人
時間:
余軍1由 分享
論文摘要:評論家A.G.斯蒂芬斯在澳大利亞文學批評史上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他向澳大利亞國內(nèi)介紹歐美同時期的作家和文學作品;另一方面,他提攜了國內(nèi)眾多的作家。在其大量的編輯手記和專欄評論中,他提出了一系列有關澳大利亞文學創(chuàng)作的問題,如澳大利亞文學的創(chuàng)作標準和文學民族化以及文學經(jīng)典等。他對這些問題的創(chuàng)見性認識奠定了他在20世紀初澳大利亞文學批評界的地位:澳大利亞文學批評的奠基人。
論文關鍵詞:A.G.斯蒂芬斯;澳大利亞文學批評;文學創(chuàng)作標準;文學經(jīng)典;文學民族化
在短短一百余年的澳大利亞文學批評史上,評論家A.G.斯蒂芬斯(AlfredGeorgeStephens,1865—1933)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作為一位飽含民族主義激情的文學評論者,A.G.斯蒂芬斯提攜了眾多與其同時代的澳大利亞作家和詩人,向其國人推介了許多同時期的海外文壇作家,并終其一生堅持倡導其澳大利亞文學創(chuàng)作的普遍標準,為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澳大利亞文學指引了明確的方向:文學創(chuàng)作的民族化。然而,他的努力卻在很長一段時期內(nèi)被人誤解和忽視。不過,他畢其一生的努力為他在澳大利亞文學批評史上奠定了不可動搖的地位:一位堅毅的澳大利亞民族文學旗手。
澳大利亞文學評論家利安·坎垂爾(LeonCantrel1)在其1978年整理出版的《A.G.斯蒂芬斯寫作選集》(A.G.Stephens:SelectedWritings,1978)一書中這樣評論斯蒂芬斯:“澳大利亞產(chǎn)生這樣的一位知識廣博的評論家還是尚屬首次,他深諳文學創(chuàng)作的標準,并且從不懾于將它援用到文學評論中去”…”,“他的批評與編輯工作,尤其是通過悉尼《公報》雜志著名的紅頁專欄,成就了他在澳大利亞文學界無與倫比的地位”…;“從1890年到本世紀(20世紀)頭幾年走紅的每一位重要的澳大利亞作家都在A.G.斯蒂芬斯的作品中被評論過”,“都與他有來往”…。另一位澳大利亞文學評論家湯姆·英格利斯·摩爾(TomInglisMoore,l90l—I978)則將A.G.斯蒂芬斯描述為“澳大利亞文學形成過程中最強有力的孤軍”。這樣的評價得到了澳大利亞著名文學評論家萬斯·帕默(VancePalmer,1885-1959)的認同他認為,斯蒂芬斯的文學評論是給其同時代作家的“一份十分幸運的禮物”。這些評論之所以給予A.G.斯蒂芬斯如此之高的地位,原因主要是:作為一位文學編輯,他慧眼獨具、成竹在胸;作為一位文學評論者,他恪守標準、堅毅不拔;作為一位澳大利亞民族主義者,他審時度勢、洞察內(nèi)外。
1865年8月27日,A.G.斯蒂芬斯出生在澳大利亞昆士蘭的圖烏姆巴(Toowoomba),是家中13個孩子中的長子。父母均是英國移民,1863年在英國結婚后來到澳洲。1877年,A.G.斯蒂芬斯成為其父創(chuàng)建的圖烏姆巴語法學校的第一位報名入學的學生。14歲時,他通過了悉尼大學的入學考試,第二年就跟隨當?shù)氐囊晃挥∷煯攲W徒。1886年,他從悉尼技術專修學校畢業(yè)后成功加入新南威爾士州印刷者協(xié)會。1888年,在從事印刷業(yè)和寫作與出版的興趣方面略有所成后,斯蒂芬斯回到北部,加入了昆士蘭印刷者協(xié)會,并且擔當起《金皮采礦者》(TheGympieMiner)雜志的編輯一職。由此,他開始了一生在澳大利亞從事新聞和文學工作的事業(yè)。
此后,他擔任過多家雜志和報紙的編輯,其中,他供職最長的一家雜志是《公報》(hTeBulletin),從1894年起到1906年11月,長達12年之久。1893年至1894年間,他用賣出自己所擁有的《阿耳戈斯》(TheArgus)雜志的股份所得,去美國、加拿大和歐洲各國海外旅行。此次旅行加深了其愛國情結,使他成為慷慨激揚的民族主義者,并開始了他一生創(chuàng)立澳大利亞民族文學事業(yè)的活動。供職于《公報》雜志期間,他于1896年8月29日出版的新一期《公報》雜志中設立了著名的文學專欄“紅頁”(RedPage)。此前,此專欄只是該雜志前內(nèi)頁的新書介紹列表,有時附有簡短的評論。“紅頁”專欄設立后,斯蒂芬斯將其改為周刊,一方面,它向讀者介紹國外的優(yōu)秀文學作品,另一方面,它推介國內(nèi)的文學新作。“紅頁”專欄很快便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文學之窗”…。1906年11月,由于與當時的雜志經(jīng)理不和,他離開了工作多年的《公報》雜志。此后,從1907年至1933年他去世時止,斯蒂芬斯只是零星地供職于各家雜志和報紙,靠從事自由撰稿和演講得來的微薄收入勉強度日。斯蒂芬斯1894年結婚,婚后生有6個子女,家庭負擔沉重。他于1933年4月15日去世,去世時負債巨大。
A.G.斯蒂芬斯一生著述頗多,其文論思想散落于他所編輯的各類文集的引言或雜志專欄評論中,沒有形成一整套完整的體系。但是,這并沒有影響其成為l9世紀末20世紀初澳大利亞文學評論奠基人和旗手的地位。他對文學創(chuàng)作、文學經(jīng)典以及文學民族化的真知灼見時刻閃現(xiàn)在他那文筆精煉而又觀點獨到的字里行間。
一、A.G.斯蒂芬斯的澳大利亞文學創(chuàng)作標準論
自1788年首批歐洲白人移民定居澳大利亞后,有筆頭記載的澳大利亞文學主要是殖民文學。一個世紀后的1888年,當移民們慶祝定居澳大利亞整整100年時,澳大利亞的民族主義活動不斷風起云涌,此時的澳大利亞文學正處于一個由殖民文學走向民族文學的分水嶺。1901年,澳大利亞宣布結束殖民統(tǒng)治,建立了一個新興的國家。作為編輯兼文學評論者的A.G.斯蒂芬斯正生活于這樣的年代。他以其敏銳的眼光提出了澳大利亞國內(nèi)文學創(chuàng)作的標準論:澳大利亞文學必須有自己的普遍性標準(universalstandards),那就是,澳大利亞的文學應該有自己的民族特色或本土特色。A.G.斯蒂芬斯曾分別于1901年、1907年和1922年發(fā)表了三篇題為《澳大利亞的文學》(AustralianLiteratureJ、盯、II)的短論,專門論述澳大利亞的文學狀況及其文學創(chuàng)作,并提出了自己對新興的澳大利亞文學該向何處去的看法。
三篇論文的核心正是澳大利亞的文學應該有自己的民族特色或本土特色。在《澳大利亞的文學(II)》一文中,他指出:“意大利、法國和英國的文學繁榮是靠掠奪希臘的文學寶庫而形成的。大批的形象、大量的情感以及眾多的想法——所有從古典文學中重新發(fā)掘的財富都被那些中世紀的精英所利用。他們竊取了現(xiàn)成的笤帚。歐洲的文藝復興與其說是激發(fā)靈感的時期,倒不如說是一個大規(guī)模盜竊的時代。”
對澳大利亞而言,他認為,作家不能像歐洲白人前輩那樣去竊取他國的文學經(jīng)典,而應該“將已有的技法應用于這個古老而又年輕的國家……我們的作家可以在自己的新環(huán)境中去重復古老的故事——這是這個時代和澳大利亞所要求的全部。創(chuàng)新是文學的魅力,多變是藝術的調(diào)味品,因此一本書不經(jīng)意地提及了金合歡樹就給它打上了澳大利亞的印記”。還是在此短論中,斯蒂芬斯指出,一個國家的文學與另一國文學的不同在本質(zhì)上只是因為地方特色不同而不同,而文學的激發(fā)手段仍然相同并且一直是占優(yōu)勢地位的。他很形象地借用酒證明了這一點。他認為,所有酒精帶來的不同愉悅感僅僅是因為酒中所含百分之二的香料物質(zhì)的不同,不同國別的文學也無外乎于此。法國白蘭地與澳大利亞威士忌的不同也只是地方特色的不同。我們只能用新瓶裝舊酒,如果我們釀了新酒,那還是古老的酒精給了新酒以酒效。“那么,我們就應該用澳大利亞來重述這個熟悉的世界,我們的文學才是澳大利亞的文學,才會成為世界性的文學。”
在有關澳大利亞文學創(chuàng)作標準的討論方面,斯蒂芬斯評論的一個典型就是澳大利亞著名作家亨利·勞森(HenryLawson,1867-1922)。斯蒂芬斯曾多次撰文評論勞森及其作品,觀點中肯。在評價勞森及其作品時,斯蒂芬斯認為,“作為澳大利亞作家的代表,勞森是澳大利亞到目前為止培育出的最具原創(chuàng)性和特色的澳大利亞作家之一”“,其作品的價值就在于他的作品是個人的、地方性的,體現(xiàn)了澳大利亞的價值,但其“卓越的澳大利亞特色削減了其作品的世界性文學的力量。他的眼界狹小。這也就增加了他對澳大利亞的訴求,但卻降低了他對文學的訴求”。由此,我們似乎可以認為,斯蒂芬斯在用一種雙重的文學標準衡量勞森,其實,斯蒂芬斯在用十分懇切的態(tài)度批評勞森及其作品,他意在強調(diào)一個非常重要的事實:“‘眼界狹隘’的文學可以傳播極為重要的歷史學和社會學意義,而無需成為偉大的作品。依照文學批評的最高標準,勞森顯然失敗了。但依照澳大利亞體驗的最高標準,他的‘短處’和其功勞相比就算不上什么了。”…”作為一位澳大利亞作家,勞森對于澳大利亞讀者來說,顯然要比其他國家的作家更重要。這是因為勞森在用自己視野中的澳大利亞闡釋這個為人熟知的世界,他的文學作品首先必須是澳大利亞的,然后才能成為世界性的。斯蒂芬斯在《澳大利亞的文學(III)》一文中指出,“盡管那些歷史久遠的國家自然而然在藝術的開發(fā)和對美的認識上比澳大利亞走得更遠,但沒有哪個國家的地方文學比澳大利亞的地方文學更具活力。也沒有哪個國家的地方文學比澳大利亞的地方文學被倍加審視和珍惜”。由此,澳大利亞作家創(chuàng)作的文學首先就應該是具有本土特色或民族特色,這就是20世紀初澳大利亞文學創(chuàng)作的標準。
論文關鍵詞:A.G.斯蒂芬斯;澳大利亞文學批評;文學創(chuàng)作標準;文學經(jīng)典;文學民族化
在短短一百余年的澳大利亞文學批評史上,評論家A.G.斯蒂芬斯(AlfredGeorgeStephens,1865—1933)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作為一位飽含民族主義激情的文學評論者,A.G.斯蒂芬斯提攜了眾多與其同時代的澳大利亞作家和詩人,向其國人推介了許多同時期的海外文壇作家,并終其一生堅持倡導其澳大利亞文學創(chuàng)作的普遍標準,為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澳大利亞文學指引了明確的方向:文學創(chuàng)作的民族化。然而,他的努力卻在很長一段時期內(nèi)被人誤解和忽視。不過,他畢其一生的努力為他在澳大利亞文學批評史上奠定了不可動搖的地位:一位堅毅的澳大利亞民族文學旗手。
澳大利亞文學評論家利安·坎垂爾(LeonCantrel1)在其1978年整理出版的《A.G.斯蒂芬斯寫作選集》(A.G.Stephens:SelectedWritings,1978)一書中這樣評論斯蒂芬斯:“澳大利亞產(chǎn)生這樣的一位知識廣博的評論家還是尚屬首次,他深諳文學創(chuàng)作的標準,并且從不懾于將它援用到文學評論中去”…”,“他的批評與編輯工作,尤其是通過悉尼《公報》雜志著名的紅頁專欄,成就了他在澳大利亞文學界無與倫比的地位”…;“從1890年到本世紀(20世紀)頭幾年走紅的每一位重要的澳大利亞作家都在A.G.斯蒂芬斯的作品中被評論過”,“都與他有來往”…。另一位澳大利亞文學評論家湯姆·英格利斯·摩爾(TomInglisMoore,l90l—I978)則將A.G.斯蒂芬斯描述為“澳大利亞文學形成過程中最強有力的孤軍”。這樣的評價得到了澳大利亞著名文學評論家萬斯·帕默(VancePalmer,1885-1959)的認同他認為,斯蒂芬斯的文學評論是給其同時代作家的“一份十分幸運的禮物”。這些評論之所以給予A.G.斯蒂芬斯如此之高的地位,原因主要是:作為一位文學編輯,他慧眼獨具、成竹在胸;作為一位文學評論者,他恪守標準、堅毅不拔;作為一位澳大利亞民族主義者,他審時度勢、洞察內(nèi)外。
1865年8月27日,A.G.斯蒂芬斯出生在澳大利亞昆士蘭的圖烏姆巴(Toowoomba),是家中13個孩子中的長子。父母均是英國移民,1863年在英國結婚后來到澳洲。1877年,A.G.斯蒂芬斯成為其父創(chuàng)建的圖烏姆巴語法學校的第一位報名入學的學生。14歲時,他通過了悉尼大學的入學考試,第二年就跟隨當?shù)氐囊晃挥∷煯攲W徒。1886年,他從悉尼技術專修學校畢業(yè)后成功加入新南威爾士州印刷者協(xié)會。1888年,在從事印刷業(yè)和寫作與出版的興趣方面略有所成后,斯蒂芬斯回到北部,加入了昆士蘭印刷者協(xié)會,并且擔當起《金皮采礦者》(TheGympieMiner)雜志的編輯一職。由此,他開始了一生在澳大利亞從事新聞和文學工作的事業(yè)。
此后,他擔任過多家雜志和報紙的編輯,其中,他供職最長的一家雜志是《公報》(hTeBulletin),從1894年起到1906年11月,長達12年之久。1893年至1894年間,他用賣出自己所擁有的《阿耳戈斯》(TheArgus)雜志的股份所得,去美國、加拿大和歐洲各國海外旅行。此次旅行加深了其愛國情結,使他成為慷慨激揚的民族主義者,并開始了他一生創(chuàng)立澳大利亞民族文學事業(yè)的活動。供職于《公報》雜志期間,他于1896年8月29日出版的新一期《公報》雜志中設立了著名的文學專欄“紅頁”(RedPage)。此前,此專欄只是該雜志前內(nèi)頁的新書介紹列表,有時附有簡短的評論。“紅頁”專欄設立后,斯蒂芬斯將其改為周刊,一方面,它向讀者介紹國外的優(yōu)秀文學作品,另一方面,它推介國內(nèi)的文學新作。“紅頁”專欄很快便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文學之窗”…。1906年11月,由于與當時的雜志經(jīng)理不和,他離開了工作多年的《公報》雜志。此后,從1907年至1933年他去世時止,斯蒂芬斯只是零星地供職于各家雜志和報紙,靠從事自由撰稿和演講得來的微薄收入勉強度日。斯蒂芬斯1894年結婚,婚后生有6個子女,家庭負擔沉重。他于1933年4月15日去世,去世時負債巨大。
A.G.斯蒂芬斯一生著述頗多,其文論思想散落于他所編輯的各類文集的引言或雜志專欄評論中,沒有形成一整套完整的體系。但是,這并沒有影響其成為l9世紀末20世紀初澳大利亞文學評論奠基人和旗手的地位。他對文學創(chuàng)作、文學經(jīng)典以及文學民族化的真知灼見時刻閃現(xiàn)在他那文筆精煉而又觀點獨到的字里行間。
一、A.G.斯蒂芬斯的澳大利亞文學創(chuàng)作標準論
自1788年首批歐洲白人移民定居澳大利亞后,有筆頭記載的澳大利亞文學主要是殖民文學。一個世紀后的1888年,當移民們慶祝定居澳大利亞整整100年時,澳大利亞的民族主義活動不斷風起云涌,此時的澳大利亞文學正處于一個由殖民文學走向民族文學的分水嶺。1901年,澳大利亞宣布結束殖民統(tǒng)治,建立了一個新興的國家。作為編輯兼文學評論者的A.G.斯蒂芬斯正生活于這樣的年代。他以其敏銳的眼光提出了澳大利亞國內(nèi)文學創(chuàng)作的標準論:澳大利亞文學必須有自己的普遍性標準(universalstandards),那就是,澳大利亞的文學應該有自己的民族特色或本土特色。A.G.斯蒂芬斯曾分別于1901年、1907年和1922年發(fā)表了三篇題為《澳大利亞的文學》(AustralianLiteratureJ、盯、II)的短論,專門論述澳大利亞的文學狀況及其文學創(chuàng)作,并提出了自己對新興的澳大利亞文學該向何處去的看法。
三篇論文的核心正是澳大利亞的文學應該有自己的民族特色或本土特色。在《澳大利亞的文學(II)》一文中,他指出:“意大利、法國和英國的文學繁榮是靠掠奪希臘的文學寶庫而形成的。大批的形象、大量的情感以及眾多的想法——所有從古典文學中重新發(fā)掘的財富都被那些中世紀的精英所利用。他們竊取了現(xiàn)成的笤帚。歐洲的文藝復興與其說是激發(fā)靈感的時期,倒不如說是一個大規(guī)模盜竊的時代。”
對澳大利亞而言,他認為,作家不能像歐洲白人前輩那樣去竊取他國的文學經(jīng)典,而應該“將已有的技法應用于這個古老而又年輕的國家……我們的作家可以在自己的新環(huán)境中去重復古老的故事——這是這個時代和澳大利亞所要求的全部。創(chuàng)新是文學的魅力,多變是藝術的調(diào)味品,因此一本書不經(jīng)意地提及了金合歡樹就給它打上了澳大利亞的印記”。還是在此短論中,斯蒂芬斯指出,一個國家的文學與另一國文學的不同在本質(zhì)上只是因為地方特色不同而不同,而文學的激發(fā)手段仍然相同并且一直是占優(yōu)勢地位的。他很形象地借用酒證明了這一點。他認為,所有酒精帶來的不同愉悅感僅僅是因為酒中所含百分之二的香料物質(zhì)的不同,不同國別的文學也無外乎于此。法國白蘭地與澳大利亞威士忌的不同也只是地方特色的不同。我們只能用新瓶裝舊酒,如果我們釀了新酒,那還是古老的酒精給了新酒以酒效。“那么,我們就應該用澳大利亞來重述這個熟悉的世界,我們的文學才是澳大利亞的文學,才會成為世界性的文學。”
在有關澳大利亞文學創(chuàng)作標準的討論方面,斯蒂芬斯評論的一個典型就是澳大利亞著名作家亨利·勞森(HenryLawson,1867-1922)。斯蒂芬斯曾多次撰文評論勞森及其作品,觀點中肯。在評價勞森及其作品時,斯蒂芬斯認為,“作為澳大利亞作家的代表,勞森是澳大利亞到目前為止培育出的最具原創(chuàng)性和特色的澳大利亞作家之一”“,其作品的價值就在于他的作品是個人的、地方性的,體現(xiàn)了澳大利亞的價值,但其“卓越的澳大利亞特色削減了其作品的世界性文學的力量。他的眼界狹小。這也就增加了他對澳大利亞的訴求,但卻降低了他對文學的訴求”。由此,我們似乎可以認為,斯蒂芬斯在用一種雙重的文學標準衡量勞森,其實,斯蒂芬斯在用十分懇切的態(tài)度批評勞森及其作品,他意在強調(diào)一個非常重要的事實:“‘眼界狹隘’的文學可以傳播極為重要的歷史學和社會學意義,而無需成為偉大的作品。依照文學批評的最高標準,勞森顯然失敗了。但依照澳大利亞體驗的最高標準,他的‘短處’和其功勞相比就算不上什么了。”…”作為一位澳大利亞作家,勞森對于澳大利亞讀者來說,顯然要比其他國家的作家更重要。這是因為勞森在用自己視野中的澳大利亞闡釋這個為人熟知的世界,他的文學作品首先必須是澳大利亞的,然后才能成為世界性的。斯蒂芬斯在《澳大利亞的文學(III)》一文中指出,“盡管那些歷史久遠的國家自然而然在藝術的開發(fā)和對美的認識上比澳大利亞走得更遠,但沒有哪個國家的地方文學比澳大利亞的地方文學更具活力。也沒有哪個國家的地方文學比澳大利亞的地方文學被倍加審視和珍惜”。由此,澳大利亞作家創(chuàng)作的文學首先就應該是具有本土特色或民族特色,這就是20世紀初澳大利亞文學創(chuàng)作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