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guī)定的立法主體是什么
我國的立法是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國務院及其部門立法、一般地方立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經濟特區(qū)和特別行政區(qū)立法,那;立法的法律制度是什么呢?立法主體又是什么?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法律規(guī)定的立法主體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法律規(guī)定的立法主體
立法主體是立法概念的實踐者、是立法決策的主體、是立法原則的遵循者、立法權的行使者。立法主體是各種立法活動參與者的總稱,立法主體并非只某個享有立法權的個人,也不是某個組織、機關,它是所有立法活動的具體實施者,是立法權的直接行使者。
其次,并不是所有享有立法權限的就是立法主體,只享有部分立法權限的不能被稱為立法主體。
立法主體有四類:作為立法主體的國家機關、作為立法主體的其他社會組織、作為立法主體的主權享有者、作為立法者個人的立法主體。這四類主體由每一個經過國家精心挑選的個人組成,他們遵守法律并能認清事物發(fā)展的規(guī)律,是為立法活動而選出的精英人物,作為立法主體的組成正確的行使著法律文件的制定權、修改權、解釋權、廢止權、撤銷權等實體性質權利。他們的權利一般是來源于憲法或憲法性法律明文規(guī)定,或部分立法主體的授權。
立法主體具有的特點
1、權力劃分明確
各主體的立法權力不同,針對不同主體進行了劃分,互不侵犯 2、范圍廣
權力行使的范圍廣 3、制度嚴格
各立法主體權限、制度規(guī)定嚴格 4、多層次
各級、各機構行使不同的立法權
法律規(guī)定的立法機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立法,是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依法制定和變動效力可以及于中國全部主權范圍的規(guī)范性法文件活動的總稱。
全國人大立法是中國的國家立法,是中國的中央立法的首要組成部分。它在中國立法體制中,以具有最高性、根本性、完整性和獨立性為其顯著特征。
一 全國人大立法具有最高性
其一,全國人大是國家機構體系中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同西方不同,中國的國家機構是一個塔形體系。人大在這個體系中居于最高層,是這個體系的中心,政府和司法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并對人大負責。人大與政府和司法機關的關系,不同于西方國家議會與政府和司法機構的既相互獨立、又相互制衡的關系,它們不是處于大體平行的地位。
其二,全國人大行使最高立法權,包括立憲權、法律制定和變動權、立法監(jiān)督權等。這些立法權是立法權體系中最重要的權力,是國家立法權的首要組成部分。其三,全國人大產生的憲法和法律,在中國主權范圍內具有一體遵循的效力,在整個法的體系和法的淵源中居于最高地位,也最為重要。
二 全國人大立法具有根本性
其一,全國人大立法,在內容上調整的是整個國家、社會和公民生活中帶根本性、全局性的關系,解決的是特別重要的問題;在形式上是產生國家根本法憲法、基本法律和其他重要法律。
其二,全國人大立法是立法體制的核心,其他立法一般要以它為依據(jù)或不能與它相抵觸。除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國家立法權外,其他立法權或是為貫徹由它產生的憲法、法律和其他規(guī)范性法文件所行使,或是為補充它的不足以解決它所不能解決的問題而行使。
三 全國人大立法最具完整性
其一,全國人大對它所立的法,既有完整的制定權和修改、補充、廢止權,也有提案、審議、表決和決定公布權。
其二,全國人大既有權立法,也有權監(jiān)督整個國家的立法活動是否合憲、違憲。
其三,全國人大既有權自己立法,也有權授權其他國家機關立法。其四,全國人大立法,內容廣泛完整,無論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還是經濟法、教科文衛(wèi)法、勞動法和社會福利法、軍事法,以及其他可能出現(xiàn)的部門法,全國人大都可以立法;法的體系中的各個部門法,都需要由全國人大制定一個、數(shù)個以至若干個基本法律作為基礎、骨干。其他立法則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這種高度的完整性。
四 全國人大立法最具獨立性
其一,由于全國人大的立法權居于最高地位,它所立的法不存在不得與其他法相抵觸的問題,不存在被其他國家機關撤銷的問題,也不需要報其他國家機關批準或備案。全國人大常委會雖然可以補充和修改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但行使這一職權,在時間、外延和內涵三個方面都受到限制,并且補充和修改是通過作出修改決定進行的,而憲法規(guī)定全國人大有權改變或撤銷全國人大常委會不適當?shù)臎Q定。國家主席可以公布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但憲法規(guī)定這種公布要根據(jù)全國人大的決定來進行。國家主席無權獨立決定是否公布法律,如果國家主席違背全國人大的決定而不公布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便違反了憲法,要負違憲責任,全國人大亦有權對其予以罷免。有的地方特別是民族自治地方對全國人大的法律可以變通執(zhí)行,但變通都附有限制條件。特別行政區(qū)的法律可以與全國人大的法律不一致,但這種不一致所以合法,是因為全國人大制定的憲法允許這種情況存在,并且這種不一致的存在也附有限制條件。
其二,由于全國人大的國家立法權最具完整性,它的行使可以由全國人大獨立進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可以在某些方面參與全國人大的立法活動,如每年一度的全國人大會議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集,國務院、中央軍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向全國人大提出法律案,但全國人大的每項立法權的行使都須通過全國人大會議的審議、表決這種關鍵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