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行政法論文
正確把握行政法的特點,對于科學、合理、適度地界定行政法的概念、對象和范圍,有著極為重要的指導意義。下文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比較行政法論文的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比較行政法論文篇1
中外行政法基本原則比較
【摘要】通過對幾個主要的資本主義國家行政法基本原則的分析研究,并與我國行政法基本原則相比較,在研究行政法基本原則方面得到了許多寶貴的 經驗借鑒。
【關鍵詞】行政法;基本原則
一、外國行政法基本原則比較
(一)英國行政法基本原則
英國是普通法系的典型國家。普通法傳統(tǒng)中的“法的統(tǒng)治”原理和“自然正義原則”對英國行政法一直起著支配的作用,并由此形成英國行政法上的越權無效原則、合理性原則與程序公正原則等三項基本原則。
1、“法的統(tǒng)治”與自然正義原則
所謂“法的統(tǒng)治” (Rule of Law),又稱“法治原則”,根據英國著名學者戴西(A.V.Dicey)的解釋,其涵義即“英國人依法,而且只依法進行統(tǒng)治”。
2、越權無效原則
越權無效原則是英國行政法的核心原則。法院通過解釋的 藝術以判例形式擴大并充實了越權原則的豐富內涵。
3、合理性原則
在英國,行政合理性原則主要針對自由裁量權而設,它是判斷自由裁量權是否合理或是否被濫用的標準。同時,合理性原則作為英國行政法的基本原則之一,也是法院通過判例在不斷限制行政自由裁量權的濫用中 發(fā)展起來的。
4、程序公正原則
程序公正原則是普通法傳統(tǒng)中的自然正義在行政法領域中的具體運用,英國學者往往直接稱之為“自然正義”或“自然公正”原則。
(二)德國行政法基本原則
德國是大陸法系國家的典范,也是近現代世界行政法體系中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尤其是其行政法的基本原則被譽為歐洲行政法之靈感與源泉,對各國行政法發(fā)展的影響極大。伴隨著某些因素的作用,在德國行政法上逐漸形成了依法行政、比例與信賴保護等三大并駕齊驅的基本原則。
1、依法行政原則
法治國的思想發(fā)軔于德國,法治國理念孕育著依法行政原則。依法行政原則是法治國成立的最基本要素,一般認為,德國依法行政原則由兩部分組成,即法律優(yōu)先原則和法律保留原則。
2、比例原則
隨著德國法治國思想從形式意義法治原則到現代實質意義法治原則的發(fā)展,比例原則成為了德國行政法基本原則的重要組成部分。
3、信賴保護原則
所謂信賴保護原則,是指當 社會成員對行政過程中某些因素的不變性形成合理信賴,并且這種信賴值得保護時,行政主體不得變動上述因素,或在變動上述因素后必須合理補償社會成員的信賴損失。
(三)日本行政法基本原則
日本對于行政法基本原則的表述,二戰(zhàn)前后有很大區(qū)別。而近期,日本學者將之納為兩項原則:法律優(yōu)位原則和法律保留原則。
法律優(yōu)先原則適用于各種行政活動,即不問是規(guī)制、侵害、強制性的權力行政活動;還是誘導、促進獎勵、給付等非權力性行政活動,也不問是侵害國民權利自由的作用,還是給付權利利益的作用,法律優(yōu)先原則都一律適用。
法律保留原則即是“行政活動必須有法律根據(即法律的授權)”的原則,它是指行政權的活動必須基于法律根據,公行政只要沒有國會制定的形式意義的法律根據,就不能活動。實際上,法律保留原則是在法律優(yōu)先原則的基礎上,對行政的更進一步的制約,因此,根據法律保留原則,行政機關既使在不與既存法律有什么抵觸的情況下,只要沒有議會所制定法律的明示而積極授權,都不能實施行政活動。法律保留原則運用于行政活動中的什么范圍,這是日本行政 法學界歷來爭議最多的問題。
二、對外國行政法的認識及對我國的借鑒作用
綜觀西方各國行政法的歷史演變,其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植根于各國特有的民族傳統(tǒng),決定于特定的歷史背景。但這些充滿民族特色的原汁原味的具有個性化理念,如法律優(yōu)先、法律保留、比例原則、信賴保護原則等不僅最先由德國人提出,而且其意涵浸透著德意志民族特有的智慧與刻板、嚴謹而富有邏輯的理性思維,經過一番理論加工后逐漸發(fā)展而日趨豐滿。它不僅為我們研究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提供了有益的啟示,而且具有一定的普適性,值得我國借鑒與效仿。尤其是,德國的比例原則對于保障基本人權、限制行政裁量權具有積極的不可替代的功能,而且以其內容明確、邏輯縝密、操作性強在世界各國獲得了廣泛的肯認和適用。1[1]在我國,通常將行政合理性原則作為控制行政裁量權的基本原則。然而究竟什么是合理性原則,或者說合理性的標準是什么,卻始終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由此導致該原則在 實踐運用中的模糊和混亂。這表明,我們十分有必要吸收德國比例原則之精華,在理論上將合理性原則改造為比例原則;在立法上將比例原則作為基本原則,明文規(guī)定于相關法律中;在司法實踐中,允許法院引入比例原則對所謂的“濫用職權”、“顯失公正”等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予以厘清,并使之變得具體明確,增強可操作性,以真實有效地保障公民之法益。
另外,日本關于依法行政的觀點對我國的影響比較大。以上為幾個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原則概括,概括之:德國強調法律優(yōu)先與法律保留,日本亦如此,英國強調越權無效原則。這是由于所處的時代、地域不同,觀察問題的角度不同,學者對依法行政的理解并不一致。從歷史角度言,這種認識變化要體現在“法”的范圍、內容和表現形式的不斷擴展。
我國國內學者對這些影響較大的國外行政法研究尚未形成完全一致的看法,而且結合我國現有國情對一些細化的基本原則是否適用理解并不一致,但其內涵仍是圍繞于“依法行政”(亦或“行政法治”),使行政法的立法、執(zhí)法、司法、法制監(jiān)督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統(tǒng)一起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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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周佑勇. 行政法基本原則研究[M].武漢大學出版社.2005年
[3]羅傳賢. 行政程序法基礎理論[M].臺灣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93年
比較行政法論文篇2
英美行政法特點的比較研究
摘 要:正確把握行政法的特點,對于科學、合理、適度地界定行政法的概念、對象和范圍,有著極為重要的指導意義。相對而言,英、美兩國的行政法比較有代表性,本文將重點分析這兩國的行政法特點。
關鍵詞:行政;行政法;特點
盡管人們對“行政”一詞的含義尚有不同理解,但對行政法是調整行政活動的法已形成共識。無論是英美法系國家還是大陸法系國家,都認為行政法是規(guī)范行政活動的法。本文將基于這一共同認識,從英、美、兩國的行政法發(fā)展的過程出發(fā),分別闡述兩國行政法的特點。
一、英國行政法的特點
近代以前,英國經歷著王權與神權的雙重統(tǒng)治。當王權強盛時,英國歷史也經歷著另一種發(fā)展,這就是抗拒王權,限制王權的勢力。在英國,這被看作是“自由的傳統(tǒng)”。英國人腦子里普遍的民主自由思想,自然而然產生了對專制極權的的厭惡情緒。當以戴雪為首的一大批法學家,在接觸到發(fā)達的大陸法系行政法之后,卻得出這樣的結論:行政法就是用特別法和特別法院來保護政府官吏的特權,它是法官的東西,與英國的法治原則不能相容,因此在英國沒有也不應有行政法。[1]但后來人們開始認為,法律不僅是針對臣民的,也應該束縛君主,君主須依法辦事,而法律就是權利與義務的法的體現。到了現代,隨著國家行政職能的強化與行政法功能的發(fā)展,英國法學者有關行政法的概念有了新的變化,即從偏重三權分立理念,轉換到通過法律如何控制行政權的運行程序與過程,特別是把行政權價值定位于限權與人權的救濟上。但傳統(tǒng)與現代的行政控權手段是有著區(qū)別的。前者衷情于司法控制,后者主張加強行政機關內部控權及來自于完善的行政程序而生發(fā)的控權機制。
1.行政法是普通法的組成部分
英國行政法是一個新的法律部門,主要是20世紀“行政國”的產物,但其外在形式卻全然沒有一個新法律部門的門面。主要采用的仍然是過去普通法的一套原則和普通法的一套形式,如英國行政法的救濟不采用專門的行政法院和行政訴訟制度,而是通過通常法院和通常法訴訟審查行政行為,為受行政行為侵害的公民提供救濟。
當然,這些原則和形式的內容發(fā)生了深刻的變化,注入了現代對行政權制約和保護公民權益的新的內容。
2.行政法是憲法的組成部分
議行合一的憲政背景,以及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劃分的相對性決定了行政法對憲法的從屬地位?!稒嗬ò浮芬?guī)定國家未經議會同意而征稅、招募軍隊、廢止法律都屬非法行為,這就肯定了議會的權利、地位高于王權。王權的行使要受到議會的制約,從而確立了議會權力至上的資本主義制度。議會主權原則是民主憲政的原則,同時也構成了英國行政法必須遵循的一項重要原則。行政權的授予、行使及監(jiān)督制約的實體控制機制,從而被憲法確定下來。[2]
3.英國的行政法是不成文法
英國行政法很少有成文的法律文件,其基本內容主要是,法官對無數案件的判決而形成的有關控制行政權行使和保護公民權益的一系列基本原則的集合體。
4.在行政法的價值或功能的認識上,強調行政法是控權法,即限制政府的法
在英國,行政機關享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對行政權的控制主要是對自由裁量權的控制,法院對控制行政機關自由裁量權的行使,長期以來形成了一套統(tǒng)一的和嚴密的基本原則體系,這個體系構成了今天英國行政法的主干。
二、美國行政法的特點
美國自建國以后很長一段時間,繼承了英國的法律傳統(tǒng),其法律觀念直接移植了英國傳統(tǒng)的控權思想。但是,美國人認為控制政府權力的最好方法莫過于規(guī)范其法律程序,1946年《聯邦行政程序法》的頒布,是美國行政法發(fā)展史上的一個里程碑,美國的這部法律對世界許多國家的行政程序立法產生了和還在產生著影響。
1.以行政程序法為核心
行政程序法在美國行政法中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行政程序法除了規(guī)定行政機構實施的影響相對人權益的行政行為的基本程序和規(guī)則外,還規(guī)定了相對人權益受到行政行為侵害時請示行政救濟和司法救濟的途徑。對于行政救濟,該法規(guī)定了司法審查的條件、根據、范圍、標準及審查期間的救濟手段。除此之外,行政程序法還對行政法官的任命、職權及職位保障作了較詳細的規(guī)定。
2.追求公平、正確、效率和責任政府的多元價值
公平是英美行政法的基本原則,追求公平是英、美法律制度最重要的精神。公平的主要含義是:行政機構在做實際影響個人權益的決定前,應保證其對之有充分的了解和給予其充分陳述意見的機會。這是一個要求行政機關按照公平程序辦事的原則。
行政程序必須盡量減少行政機關做出錯誤的決定,正確地實現法律所規(guī)定的政策和目的。對于行政機構實施各種管理行為,立法為之規(guī)定最適當的相應程序,保障決定的正確性。
要求行政機構提供參與的機會,可以增加行政行為的公正性;要求行政機構在行為前收集和評價情報資料,提供聽證機會,可以提高行政行為的準確性。但無限制地這樣做可能花費很多時間和金錢,因此,對行政機構的程序控制還必須考慮效率,要將條件要素加以權衡,求得一個適當的界限。在當代行政職務迅速擴張的情況下,提高行政效率非常重要。近年以來,美國總統(tǒng)除用行政命令規(guī)定行政機關有注意經濟效益的義務以外,并規(guī)定由管理和預算局監(jiān)督行政機關的決定是否符合經濟效益要求。
政府對人民負責,滿足公民的需要,受公民控制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然而行政決定由行政官員做出,行政官員不由選舉產生,行政法必須以加強行政官員對公民負責作為其主要目的之一,例如,規(guī)定公民參與行政程序,加強民選官員或選民的代表對專業(yè)人員的監(jiān)督等。
3.行政法的法典化程度高
美國每成立一個行政機關,國會都以法律明確規(guī)定其職權。一般認為,美國行政法中最重要的法律是聯邦《行政程序法》、《司法審查法》、《情報自由法》、《私人秘密法》、《行政公開法》、《侵權求償法》。
判例法與成文法不分上下,形成良性的互動關系,成文法吸收和改變判例法,判例法發(fā)展成文法。
4.有關司法審查的法律是行政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美國不設專門主管行政訴訟的專門司法機構,行政案件的審判職能由審理民事案件的普通法院統(tǒng)一行使。法院進行司法審查時,適用統(tǒng)一的民事訴訟程序規(guī)則和某些特別法規(guī)定的專門規(guī)則。
參考文獻:
[1]胡建淼.比較行政法―――20國行政法評述[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64.
[2]趙寶云.西方五國憲法通論[M].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4.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