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項目融資實例
學習啦小編為你帶來BOT案例—馬來西亞南北高速公路項目,以供參考。
一、項目背景
馬來西亞南北高速公路項目全長900公里,最初是由馬來西亞政府所屬的公路管理局負責建設,但是在公路建成400公里之后,由于財政方面的困難,政府無法將項目繼續(xù)建設下去,采取其它的融資方式使項目得以最終完成便成為了唯一可取的途徑。在眾多方案中,馬來西亞政府選擇了BOT融資模式。
二、BOT實施方案
由馬來西亞聯(lián)合工程公司(United Engineer)組建了一個新公司——普拉斯作為項目發(fā)公司,負責該高速公路的籌資、設計、建造與經營。預計項目總成本18億美元,特許經營期30 年。項目資金構成中,900萬美元為項目發(fā)起公司的股本、18000萬美元為該公司的股份資金、其余90%均來自銀行貸款。該高速公路項目獲得了很高的政府擔保:
①政府提供的援助性貸款為23500萬美元,約為項目從開始籌資到建造完工總成本的13%。該筆貸款在25年內還清,并在前15年內可延期償付,固定年利率為8%。
②政府給予普拉斯公司最低營業(yè)收入擔保,即如果公司在經營的前17年內因交通量下降而出現(xiàn)現(xiàn)金流動困難的話,政府將另外提供資金。
③馬來西亞政府還授予普拉斯公司經營現(xiàn)有的一條長309km的高速公路,公司不須購買該路段,其部分通行費收入用于新建公路。
?、茉谕鈪R方面,馬來西亞政府提供的擔保是,如果匯率的降低幅度超過15%,政府將補足其缺額。
?、菡€提供了利率擔保,即如果貸款利率上升幅度超過20%,政府將補足其還貸差額。
馬來西亞政府與普拉斯公司簽訂了固定總價交鑰匙合同,然后由普拉斯公司與各個分包人分別簽訂固定總價合同。
在收費方面,高速公路的通行費率由政府和普拉斯公司共同確定。日后費率若有提高將與馬來西亞的物價指數(shù)相聯(lián)系。
高速公路的籌資采取了傳統(tǒng)的資本結構,包括負債與權益資本。項目發(fā)起人從香港、新加坡和倫敦籌集到9億美元。該項目還從政府那里獲得了一筆2.35億美元的援助性貸款。為了緩解其現(xiàn)金緊缺,項目發(fā)起人向其分包人提出,只以現(xiàn)金支付合同總價的 87%,另外13%的部分作為分包人的入股資金,而且這些股份資金只能在工程建設完工后,即約7年后才能進行轉讓。這一措施將權益資金的風險有效地轉移給了項目分包人。
三、項目融資結構
1987年初開始,經過為期兩年的項目建設、經營、融資安排的談判,馬來西亞政府與當?shù)氐鸟R來西亞聯(lián)合工程公司簽署了一項有關建設經營南北高速公路的特許權合約。馬來西亞聯(lián)合工程公司為此成立了一 家項目子公司——南北高速公路項目有限公司,以政府的特許權合約為核心組織起來項目的BOT融資結構。
項目的BOT融資結構由三個部分組成:
1.政府的特許權合約 轉自項目管理者聯(lián)盟
馬來西亞政府是南北高速公路項目的真正發(fā)起人和特許權合約結束后的擁有者。政府通過提供一項為 期30年的南北高速公路建設經營特許權合約,不僅使得該項目由于財政困難未能動工的512公里得以按照原 訂計劃建設并投入使用,而且通過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帶動周邊經濟的發(fā)展。
2.項目的投資者和經營者 項目經理圈子
項目的投資者和經營者是BOT模式的主體,在這個案例中,是馬來西亞聯(lián)合工程公司所擁有的馬來西亞南北高速公路項目公司。
3.項目的國際貸款銀團 項目經理圈子
英國投資銀行——摩根格蘭福(Morgan Grenfell)作為項目的融資顧問,為項目組織了為期15年總金額 為25.35億馬來西亞元(9.21億美元)的有限追索項目貸款,占項目總建設費用的44.5%,其中16億馬來西亞 元(5.81億美元)來自馬來西亞的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是當時馬來西亞國內銀行提供的最大的一筆項目融 資貸款,9.35億馬來西亞元(3.4億美元)來自由十幾家外國銀行組成的國際銀團。對于BOT融資模式,這個金額同樣也是一個很大的數(shù)目。
四、融資結構簡評
采用BOT模式為馬來西亞政府和項目投資者以及經營者均帶來了很大的利益 。
從政府的角度,由于采用了BOT模式,可以使南北高速公路按原訂計劃建成并投入使用,對于促進國民 經濟的發(fā)展具有很大的好處,并且可以節(jié)省大量的政府建設資金。在30年特許權合約結束以后并且可以無條件回收這一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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