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加強誠信社會的主題論文
誠信作為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之一,幾千年以來一直是我國社會的基本道德規(guī)范,誠信社會的建設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和建設目標之一。下文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于打造誠信社會的論文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打造誠信社會的論文篇1
淺談構建現代誠信政府的必要性
摘要:當時,“誠信”疑問遭到大家的廣泛重視,大家火急需要一個充滿誠信空氣的生活環(huán)境、工作環(huán)境。“誠信”包含政府誠信、公司誠信和自個誠信等。假如說全部社會諾言體系是一座金字塔,那么政府誠信就坐落金字塔的塔頂。由此足見政府誠信的重要性。社會要變成一個誠信的社會,那么政府首要要做好遵法誠信的模范,諾言建造須政府先行。這篇文章將首要界定政府誠信并力陳其重要性,再憑借幾個典型的事例來剖析政府誠信缺失的體現、原因及對策。最終總結構建誠信政府的辦法。
關鍵詞:誠信;誠信缺失;誠信政府
“人無信不立,政無信不興”。誠信疑問歷來遭到大家的廣泛重視,在處于社會轉型期的當今我國,社會上呈現了不少缺少誠信的景象。各種不守信的自個做法、政府做法、公司做法的發(fā)生都不利于一個和諧安靖的社會的構建。而政府諾言是社會諾言的中心,社會要變成誠信的社會,政府首要要做好遵法誠信的模范。
一、“政府誠信”概念界定
所謂誠信,即是“誠篤守信”。“誠”即表里共同,“信”即言而有信。誠信聯(lián)系在一起就標明誠篤扎實、有信無欺、坦誠相待。誠信的發(fā)生是人類社會長期以來在實踐中逐步開展而來的產品,也是我國傳統(tǒng)美德的重要內容之一。我國自古以來就將誠信品德作為為人處事成大業(yè)的最根本信條。在當今誠信作為社會主義的根本品德規(guī)范,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造的重要內容,一起也是構建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重要柱石。
對于誠信政府(或稱政府誠信)有專家將其界定為在行使國家權利,施行公共管理的進程中堅持誠篤守信的準則,并以此規(guī)范和束縛本身的做法方式的政府。它是政府做法所發(fā)生的諾言和形象在社會安排和民眾中所構成的一種心思反映。也有專家認為誠信政府即是一個真實的一心一意為公民效勞、公平廉潔、通明揭露、考究實效的政府。與以上的界說有所不一樣,這篇文章試從主體方面來界定政府誠信,即認為政府誠信即是以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為主體的誠信。
因為代表國家行使公共行政權利,管理社會公共事物的是政府安排以及這個安排的最會集代表--公務員,也即是說,筆者在此所界說的政府誠信即是政府安排的誠信和政府工作人員在實行職責時所代表的誠信。政府工作人員應該真誠地擬定法令和作出決議、指令等,并且在執(zhí)行的進程中應實在地做到誠篤無欺、信守許諾。一起這種做法還要得到大眾的認可。它請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面臨著公共利益與自個利益,不一樣的自個利益,多元的公共利益等嚴峻抵觸時,可以做到揭露、公平、公平、通明。
筆者在這篇文章所界定的政府誠信還應包含以下兩方面的內在:一是依據品德自律的政府誠信,是指政府工作部分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國家權利,管理社會事物的進程中,在沒有任何法規(guī)準則或詳細契束縛縛的情況下,也能毋忝厥職、盡職盡責,自覺做到行使公共權利的公平、公平;保護大眾的利益,做到敢說真話,對立說假話,不務虛名,多做實事。二是指依據法令的政府誠信,是指政府部分在執(zhí)行法令、法規(guī)、決議計劃、指令的進程中,因可以嚴厲地依法行政,使國家的法令、規(guī)章準則真實完善地遵循施行而獲得的來自大眾的信賴。
二、政府誠信缺失及其首要體現
政府誠信缺失是指政府本該沿著誠信的路途走下去但是在跋涉的進程中卻發(fā)生了誠信質量的缺失乃至扭曲。正如一位出名的評論家所言:假如一個社會正大聲疾呼啥,火急需要某種東西時,那就標明這個社會正嚴峻地缺少此種東西。確實,當時各當地政府在行使權利的進程中發(fā)生了各種嚴峻缺少誠信的景象,使政府在公民意目中的形象受損。筆者認為,政府誠信缺失首要有兩方面:即作為政府團體的誠信缺失,如決議計劃的隨意性和不連續(xù)性、行政缺少通明、政府功能穿插權責不明等;和作為政府官員自個的誠信缺失,如政績工程、貪污糜爛、濫用職權、自個主義、主觀主義等。
有些當地官員從沒想到自個應該有效勞知道,反而是認為當官即是該享用的。他們吃喝抽賭、歹意欠帳、從吃飯店的吃喝款、到欠工程款,無所不包。相當多的底層政府部分吃了大眾吃公司,吃了公司吃老師,吃了老師吃救助。更讓人不可理喻的是一邊竟相欠款,一邊是很多政府官員拿著公款去遍地出名賭場浪費,揮金如土,一點點沒有想到他們花的是老大眾的血汗錢。如此不體恤民眾的官員怎么讓大眾敬愛?由這么一些完全沒有效勞知道的、貪污糜爛的官員構成的政府如何博得公民的信賴呢?要知道官員不講誠信,不僅是自個諾言的損失,更使政府在損失諾言的一起,也失去了民意。由此,對于上述情況,正如筆者在前面臨誠信政府的界定側重主體方并著重政府誠信應首要經過其代表--公務員本身的誠信來體現。每一個公務員實在把為公民效勞理念緊記心中,經過為公民效勞進程中的點點滴滴來樹立一個誠信的政府、效勞型的政府。
三、構建誠信政府的路徑選擇
全部社會諾言體系就像一座金字塔,下面是一般民眾,上面是政府,假如金字塔的塔尖歪了,作為塔基底下的每一自個都會跟著尋覓自個的方向,全部金字塔就會不復存在。政府誠信具有公權效益。政府誠信有疑問,損害極大,因為政府在社會和公民當中所在的方位對比格外,對比重要,所以政府的誠信不是一般含義上的誠信,它的誠信要得到認可和尊敬的話,公共政策的誠信就對比順利和成功。假如政府的誠信遭到質疑和應戰(zhàn),那么公共政策的遵循就要打折扣,公權的合法性就要遭到要挾。政府誠信還有一個分散的效能以及演示效能。對一般社會大眾而言,政府誠信具有演示效能。所以,發(fā)生了政府誠信危機,全部社會的誠信不光減少了主導,并且還會削弱乃至損失根底。因而,社會要變成誠信的社會,政府首要要做好遵法誠信的模范,也即是說,諾言建造須政府先行??倸w,只要政府首要作好了誠信的榜樣,全部社會諾言體系的創(chuàng)立才有希望可言。
《中共中央對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若干疑問的決議》著重:"增強全社會的諾言知道,政府、企事業(yè)單位和自個都要把誠篤守信作為根本做法準則。"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進步政府公信力。因而,咱們只要盡力構建誠信政府、擔任任的政府,才可以構建起和諧社會,才干取信于民??偨Y上面的事例,筆者認為誠信政府的構建首要有以下幾條路徑:
(一)強化政府官員的誠信知道
政府諾言缺失的本源即是政府官員缺少諾言知道,缺少施政的誠信理念,因而,進步政府誠信首要是進步知道,進一步清晰政府構成部分及其工作人員的職責,要言必行,行必果。政府應倡議和加強諾言教學與宣揚,培育政府官員的誠信觀念、誠信知道和誠信品德"積極開展法制教學,進步政府官員的法令知道、法治知道和職責知道。這些不僅可認為經濟的開展創(chuàng)造杰出的諾言環(huán)境和法治環(huán)境,并且也有利于激發(fā)政府官員的使命感和職責感,強化政府功能部分及其工作人員的效勞知道和法令知道;進一步規(guī)范和完善政府行政工作程序、樹立規(guī)矩知道,嚴厲按規(guī)矩就事,按程序就事,實在做到依法行政。
(二)推進公務員許諾準則
公務員的本質決議著政府的管理水平和作用。全部進步國家公務員整體本質,是建造誠信政府的人才根底,要建造一支遵守紀律和職業(yè)品德,誠信廉明,公道正派,甘于貢獻的公務員部隊。此外,要樹立公務員諾言許諾準則,進步政府公信力,構成高效、廉潔、誠信的做法規(guī)范。許諾制還需要有關準則配套,為此,擬定一套較為完善的對公務員許諾準則的獎賞、賞罰和監(jiān)管的準則顯得尤為火急,藉此將公務員許諾制落到實處,使公務員言而有信,增強執(zhí)政為民的職責感。
(三)實在改變政府功能、堅持政府科學民主決議計劃
各級政府要全部實行功能,在持續(xù)搞好經濟調控、加強市場監(jiān)管的一起,愈加重視實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效勞功能。格外要加速樹立健全各種突發(fā)事件應急機制,進步政府應對公共危機的才干。公務員之家
行政決議計劃是國家行政機關依據法定權利實行功能對國家和社會公共事務做出決議。因而,樹立政府決議計劃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機制至關重要。經過進一步完善聽證準則、大眾參加、社會公示、專家證明和政府決議計劃相聯(lián)系的決議計劃機制,進步政府決議計劃通明度,促進政府決議計劃與公民知情權的一致,確保決議計劃的科學性和正確性。凡是政府在決議嚴峻事項格外是聯(lián)系大眾切身利益疑問,涉及社會杰出!靈敏疑問時都應當說明政府決議計劃的道理。一切嚴峻決議計劃,都要在深化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進行充沛證明的根底上,由團體討論決議。
(四)樹立政府諾言考評機制
政府要逐級樹立政府諾言考評機制,上級政府擔任對下級政府的諾言考評,本級政府擔任對所屬部分的諾言考評,國家工作人員的諾言考評由其所在單位擔任。在公務員中推廣自個諾言評級,考評成果作為其參評領先的依據,自個考評成果則作為自己提升、晉級的依據。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任期制,要依照不一樣類型、不一樣層次的領導職務,規(guī)則不一樣的任職期限、屆數、最長任職年限,并清晰任期屆滿時的查核、評估規(guī)范,依據查核成果決議領導干部的進退去留。只要不斷完善政府領導干部的政績查核機制,才干從根本上阻斷當地政績查核的利益驅動。
(五)通明行政,完善政務揭露準則
公共信息諾言與保護公民知情權的高度一致,是進步政府諾言的要件之一。政府假如想取信于大眾,取悅于民,最省勁、起碼消耗的路徑即是敞開政府信息,敞開大眾參加政府政策擬定進程的途徑;趕緊出臺信息揭露法、全部推進政務揭露,盡力打造通明政府政府;要簡化程序,樹立一門受理、一條龍效勞的就事窗口,清晰就事時效,進步就事效率和效勞質量?,F在很多當地政府現已或正在擬定和施行新聞發(fā)言人準則,常常發(fā)布政務信息,以添加政府工作的通明度。
(六)健全政府誠信的監(jiān)督和制約機制
加強對行政法令的層級監(jiān)督和行政體系內部的法令監(jiān)督,并把行政法令置于公民大眾和言論的監(jiān)督之下;健全人大監(jiān)督的法令準則,加強人大本身建造,執(zhí)行監(jiān)督內容,完善人大的質詢準則、代表觀察準則、信訪準則;加速司法體系改革,如賦予司法機關真實獨立的權利和位置,趕快出臺完備詳盡的反貪污法、監(jiān)督法等;加強政府體系內部監(jiān)督,支撐督查、審計部分依法獨立實行監(jiān)督職責;進步公民大眾的民主法制知道和監(jiān)督知道,營造社會監(jiān)督的杰出空氣,趕快出臺新聞法,擴大言論監(jiān)督的獨立性,束縛和束縛失期做法,催促政府取信于民。
第六,強化政府失期懲戒法治
趕快擬定樹立失期職責追查和補償準則,樹立剛性的政府失期懲戒機制,如把政府官員的失期做法作為其政績評估的重要依據;完善職責追查機制,防止因為政府失期的職責主體缺位,以政府團體名義做出的行政做法變成政府官員彼此推委職責的借口;執(zhí)行諾言職責主體,把失期的懲戒職責執(zhí)行到詳細的政府官員頭上,防備以及制止政府官員的隨意失期;對失期的做法要依法追查其行政及經濟職責,并給予受損方必定的補償;對嚴峻的政府失期做法要采納行政、經濟、法令等歸納懲治辦法;格外惡劣的,要堅決追查失期者法令職責。比方,實在執(zhí)行各級政府的償債職責制,樹立償債資金,趕快處理一些當地政府因擔保及亂出資等構成的債款疑問。實行法令職責制和法令差錯追查制,完善并嚴厲執(zhí)行行政補償準則,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jiān)督、侵官僚補償。樹立教學、準則、監(jiān)督偏重的防止和懲治糜爛體系,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子,堅決懲辦糜爛分子;加大賞罰辦法以進步糜爛做法的危險成本,一旦抄獲,讓之敗盡家業(yè),使之發(fā)生不敢貪的害怕心思。政府不僅要從嚴治政,還要賞罰分明,所以有必要樹立守信獎賞的準則和機制,以構成守信獲益、失期受損的社會局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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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誠信社會的論文篇2
淺析個人誠信與社會誠信
讀到一篇中國教育報刊社評論《為什么要反對老師在班級安插“間諜”?》,評論說,有教師反映,很多老師通過班干部和一些“心腹學生”,在班級安插“間諜”。有人認為這種做法便于老師了解學生情況,做好班級管理工作。但也有人認為,讓學生在看似正義的旗幟下行告密之舉,有可能導致同學關系緊張,甚至扭曲學生的價值觀,實在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可以說,同學關系緊張,是因為他們之間應有的信任關系被破壞了,而被扭曲的價值觀正是與信任有密切關系的誠信。同學之間的相互告密使得“同學關系”而不只是某些學生個體變得不可信任。在我們的生活世界里有一些應該和值得信任的自然關系(熟人關系)――父母和子女、夫妻、同學、同事等等。正是因為這些關系很特殊,包含著相互不出賣和不背叛的義務,所以處于這些關系中的個人才值得信任。一旦這些包含信任責任和義務的傳統(tǒng)關系遭到破壞,個人的誠信也就必然變得岌岌可危。
比起傳統(tǒng)自然關系中的熟人信任,更重要的是不熟悉者甚至陌生人之間,也就是公共關系中的信任。公共關系不像熟人關系那樣“自然”形成,所以更需要人們有意識地努力去營建。如果人們不能先在自然的熟人關系中學會誠信,那么就很難設想他們能在公共關系中建立和維護誠信。
美國倫理學家霍斯默在《信任:組織理論與哲學倫理的聯(lián)系》一文中指出,信任是一種對事情未來結果不可預期性的應對方式。如果一件事情的未來結果完全可以預期,那么,我們可以對它放心大膽地采取行動,無須投入信任。只是在預期的損失與預期的收益之間難以確定的時候,我們在做選擇的時候才需要訴諸信任,而沒有誠信則不可能有信任。
信任不可能是完全確定的,也不可能是絕對盲目的。我們的信任總是建立在某種“擔保”的基礎上。根據不同性質的擔保,研究者們將信任區(qū)分為“人際信任”與“制度信任”。人際信任建立在熟悉和親近感的基礎上,是一種由個人的可靠或可信所提供的擔保。制度信任則是建立在制度(尤其是法治制度)的公正、穩(wěn)定和有效基礎上的。制度為所有人而不只是相熟的人提供可靠和可信的擔保,降低了社會交往的復雜性。人際信任是對個體的信任,有時又稱為人格信任。制度信任則是對機構、群體、組織以及其他較抽象對象的信任,因此也被稱為非人格信任和程序信任。
人際與制度信任的區(qū)別也被視為“特殊信任”和“普遍信任”和區(qū)別。中國人的信任經常是一種以血緣家族或家庭和朋黨關系中所包含的特殊情感為基礎的特殊信任,越是親密越是信任。然而,不幸的是,這種傳統(tǒng)關系中的特殊信任屢屢遭受破壞,老師在班級安插“眼線”不過是其中的一個例子罷了。
相比之下,公共社會的“普遍信任”似乎面臨更大的危險。普遍信任是以社會共同利益、共同價值觀念和信仰、共同認可的法律和社會制度等為基礎建立起來的。公正、中立、不謀私利的政府在營建這一共同體關系中發(fā)揮著至關緊要的作用。
就其內涵而言,熟人信任與公共信任又分別可以稱為“情感型信任”和“認知型信任”。情感型信任的內涵是愛、義、孝、情誼,它的高境界是“無限”和“無條件”的。相比之下,“認知型信任”的內涵是懷疑、獨立思考和經驗確認。它不要求無限或無條件的服從,而是為異議和懷疑保留了合理性的位置。異議或懷疑不是它們自身的目的,異議是為了不堵絕解決問題的不同方式。懷疑則是為了讓判斷在認知上變得更可靠,避免盲目行動。一個政治制度越是能容忍異議和懷疑,也就越能建立起經得住考驗的公共信任。
社會誠信的頹敗,不僅僅是關涉?zhèn)€人品行的一個道德問題,在某種意義上,它也是關乎我國社會轉型能否平穩(wěn)過渡的社會問題。
社會誠信的實現必須依靠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通過教育和幫助全體公民認識到誠實信用是個人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和道德準則。此外,防范和治理失信,僅僅靠道德規(guī)范是不夠的,還必須把社會誠信納入法制的軌道,形成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執(zhí)法必嚴的法制環(huán)境,維護和培育良好的信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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